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勘察设计相关单位: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已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现就我省贯彻实施《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提高对建筑抗震设防重要性的认识,不能因防震减灾短期效益不明显而轻视忽视。要深入理解并贯彻隋忠诚副省长在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的“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而不备”的精神,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扎实做好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6)(以下简称《区划图》)从开始执行之日起,原《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2001)》即废止。执行日之后新建、扩建、改建的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必须以《区划图》所标示的地震动参数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以保证建设工程的合理投资和安全运营。
三、凡新建、扩建、改建的一般建设工程均应按照《区划图》所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幼儿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四、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划图》给定的地震动参数进行勘察、设计,加强单位内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查,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的抗震设防能力。施工图审查单位要把好抗震设防审查关,发现有设计单位未按照《区划图》进行设计的要及时纠正,未改正的坚决不予通过。如有违反有关规定,不按照《区划图》进行设计或任意降低抗震设防标准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相关单位编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依据《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考虑地震风险。
六、《区划图》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作为新建、扩建、改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国土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抗震设防管理的一项重要的技术法规。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依据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以达到抗御地震、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目的。
七、在《区划图》中,我省各地的地震动参数发生较大变化。一是取消了不设防区。《区划图》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建筑抗震不设防区,改为最低6度设防。我省由不设防改为6度设防的有地级市2个(通化、白山),县级市6个(双辽、通化县、集安、长白、临江、敦化)。二是部分地区设防烈度有所提高。由6度设防提高为7度设防有3个县(德惠、伊通、安图)及吉林、四平等5个地区下属的若干镇(乡);由7度设防提高为8度设防的有1个县(舒兰)、3个镇(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大口钦满族镇,扶余县增盛镇)。三是区划精度提高至乡(镇)、街道。同一市(县)内不同乡(镇)、街道动参数有所变化(上文归纳的地区设防烈度仅按县所在镇或市内占多数的街道参数归纳,详细参数见附表)。
八、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新修订的抗震设防标准加强宣贯、培训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单位的建筑从业人员进行《区划图》的宣贯、培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对《区划图》的认识和实际应用水平。
九、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区划图》在我省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区划图》贯彻实施过程中的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确保《区划图》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共同做好我省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保障建筑工程的抗震防灾性能,提升我省震害防御能力。
附件:《吉林省城镇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和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值列表》
版权所有:延边州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Copyright www.ybt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3000 电话:0433-2870737 传真:0433-2870737|技术支持:山东环球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