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材料预审时限:3个工作日。
二、一般性工程、中小型市政工程项目审查时限:
一审时限6个工作日,二审时限2个工作日,三审时限1个工作日;
三、大型公建工程、超限工程、大型市政工程项目审查时限:
一审时限8个工作日,二审时限2个工作日,三审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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