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履行好施工图审查机构职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等国家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结合我单位近几年对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的经验总结,对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报审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一、纯装修项目
纯装修项目是指未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建筑布局、消防设施,仅进行装修。此类项目可只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定。
1、首先装修前应对建筑、结构以及设施设备分别进行检查。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特定检查两类(详见GB55022-2021
第3章)。
2、既有建筑在实施检查后,应根据检查结果等进行评定(详见GB55022-2021
第5章)。
3、施工图审查需提供原建筑平面图、结构平面布置图,包括不进行改造楼层或部位,原设计图应为原版图纸。
二、改造装修项目
改造装修项目指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或建筑布局(如使用功能变更为幼儿园、隔墙位置有变动等),此类项目应进行检查及检测鉴定后进行设计或验算,并给出加固设计图或出具结论意见。
1、首先改造前应对建筑、结构以及设施设备分别进行检查。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特定检查两类(详见GB55022-2021
第3章)。
2、既有建筑在实施检查后,应根据检查结果等进行评定,存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检测鉴定(鉴定包括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详见GB55022-2021
第3章):
(1)发现危及使用安全的缺陷、变形和损伤;
(2)达到设计工作年限拟继续使用;
(3)进行纠倾和改造前;
(4)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
(5)受到自然灾害、人为灾害、环境改变或事故的较大影响;
(6)设备系统的安全性、使用性和系统效能等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7)使用功能改变导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提高。
3、既有建筑的改造,应根据检查或鉴定结果进行设计,不得将鉴定报告直接用于施工(详见GB55022-2021
第5章)。
4、改造设计文件应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及相关技术指标,应明确改造后的使用功能和后续设计工作年限。
5、施工图审查需提供原建筑平面图、结构平面布置图,包括不进行改造楼层或部位,原设计图应为原版图纸。
三、其他未尽事项,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等国家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
延边州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2023年8月7日
附:相关文件规定及条文摘录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要求,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2021)规定,既有建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动建筑物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2.0.1);既有建筑在实施检查后,应根据检查结果等进行评定,存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检测鉴定:发现危及使用安全的缺陷、变形和损伤、达到设计工作年限拟继续使用、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使用功能改变导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提高(3.1.4);既有建筑改造前,应根据改造要求和目标,对所涉及的结构安全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定或检测鉴定(5.1.1);既有建筑的改造,应根据检查或鉴定结果进行设计(5.1.2);既有建筑结构改造应明确改造后的使用功能和后续设计工作年限。在后续设计工作年限内,未经检测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改造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5.3.1);
三、《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规定,既有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鉴定:达到设计工作年限需要继续使用、改建、扩建、移位以及建筑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前、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遭受灾害或事故后、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损伤、疲劳、变形、振动影响、毗邻工程施工影响;日常使用中发现安全隐患(2.0.2);既有建筑的加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加固设计;不得将鉴定报告直接用于施工(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