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
1. 钢构件(柱、梁、屋面承重构件、楼梯)应采用防火措施,燃烧性能应达到相应耐火等级的耐火极限。
2. 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图上应不知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3.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
4. 无天然采光及自然通风的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通风系统或防烟楼梯间。
5. 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6. 房屋排水口不应布置在住宅套内,应布置在公共空间内。
结构专业
1. 抗震设防时,柱根处的箍筋直径小于8mm,箍筋间距大于100mm。
2. 抗震等级为三级时,梁柱的箍筋直径小于8mm。
3. 结构计算书中剪重比小于规范限值。
4. 人员可能密集的公建楼梯间的楼面活载标准值的取值小于 3.5KN/㎡。
5. 计算书的“楼面荷载平面图”中,个别卫生间、阳台的楼面活载标准值的取值小于2.5 KN/㎡。
水暖专业
1.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9.3.1条规定,试验装置应设专用排水设施,不能设临时排水装置。
2. 室内采暖采用电采暖,违反《民用建筑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5.5.1条。和《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注》第5.2.3条规定。
3. 幼儿园散热器及分配器应暗装或加防护罩。
电气专业
1. 门市应急照明应从配电箱取专用回路。
2. 每只短路隔离器链接的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点。
3. 系统图分支回路的编号应与平面图完全对应。各层增加短路隔离器且应满足规范32点的要求。
4. 防雷类别应为二类防雷建筑。
5. 缺锅炉间、风机房、泵房、控制室、办公室、会议室、配电室等房间照明节能判定表。
6. 本工程按三类防雷错误,应按二类防雷。
7. 电器照明节能措施表中缺泵房、通风机房、库房、消防控制室、办公室、走廊。
8. 火灾应急照明属于消防负荷,消防负荷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9. 应急照明应是专用回路,如果采用等自带蓄电池应说明应急事件。
勘查专业
1. 原位测试数量不符规范要求;
2. 应进行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3.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4. 应进行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的评价;
5. 应进行地基均匀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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